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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

神的「命律」運行在人的生命

/ 葉明翰牧師

我們說過宇宙萬象的運轉,都有它一定的程序;人從生到死,生理和心理上的變化也都循著一定的「律」在演變。所以科學家、醫學家、心理學家才能根據這些「律」來研究推測可能發生的現象和疾病。如果不是先有這些「律」,那麼要從何處來研究推測呢?
人一生命運的變化和演進過程,並非像人所想,是根據神的喜怒哀樂來決定,情緒好時多給一點恩典,情緒不好就來個咒詛。若是這樣,神豈不成為一個喜怒無常的暴君了。人一生的命運是根據神所定的「命律」在演變的,這是神創世以來做事的原則,也是千年來人所觀察研究探討的結果。
既然是「律」,就是「一定的法則」,像化學、物理、數學等,雖然有許多不同的定律,卻是循著一定公式和原理在進行變化。「命律」也是如此,雖然「命律」不是只有單一的程式,就是到今天還沒有人知道神所定的「命律」有多少,但肯定不是只有八字學裡所說的259200 種程式而已。就像今天在科學家所發現的各種定律,也不過是宇宙千萬定律中的一小部份而已。  我深信神所定的「命律」也不是像人所了解的是一條單行道,走上去就出不來。更不像民間把人的命算分又算兩,叫人認命一輩子,不必想要翻身。

命學有限,造物主偉大

那麼用什麼來解釋「命律」呢?如果用個科學定律來做比喻,或許比較快了解。西洋人常說人與人之間有化學作用,這話說得很好。誰都知道會產生化學作用,與元素的種類、份量、溫度、濕度、時間都有密切的關係,任何因素不同都可能使進行過程和結果改變。雖然過程和結果改變,卻是不是沒有規則的改變,而是尋著一定的原則在變化,這就是就是「律」。
神為人所定的「命律」很像化學變化的原理。如果根據命學來排八字,同年同月同一個時辰出生的雙胞胎,在同樣的父母,同樣的環境,吃同樣的食物,受同樣的教育,名字的筆畫五行都相同,照命學原理來說,命運雖不能完全一樣,但也應該很相近才對,可是事實卻不是這樣。許多父母都有這樣的經驗,一樣是這樣教,這樣帶,結果孩子的個性的塑造與領受卻有天壤之別,難怪俗語說「一樣米飼百樣人」。這不但證明了命學的有限,更證明了造物主的為偉大。

不是人所能選擇決定的是「命律」

《聖經》說「上帝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,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理.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,人不能參透。」(3:11)。神為什麼要為人定下這麼微妙的「命律」呢?最重要的是在維繫宇宙的秩序和人與人之間的和諧。好像一個家庭裡,父母、兒女、兄弟姊妹,每個人存在所扮演的角色和職責都不一樣。目的是要使家庭的每個成員活得平安快樂。
雖然人常常不滿意神所命定的角色,像我的孩子在十一歲那段時間,常常抱怨自己,為什麼要生為牧師的孩子?他最受不了的是,做牧師的孩子什麼事都要成為別人的模範生。每次他一抱怨,我就告訴他,你命中注定要做牧師的孩子,因為你生為我的兒子,這是沒辦法改變的事實,只要你爸爸一天是牧師,你就是牧師的孩子,除非那一天神不要我做牧師。那時如果我做總統,你就是總統的兒子,我若是做泥水匠,那你就是泥水匠的兒子。
試想牧師的兒子、總統的兒子、泥水匠的兒子,三者之間有何等大的差異,生活環境,人際關係,給孩子的教育理念和抱負都不一樣。至於人要生為什麼人的兒子,什麼時候生,生在那裡,生成什麼樣子,都不是人自己所能選擇決定的,而是生來就命定了。這種先天部份的命定,就是根據神所定的「命律」。

人如濫用「生命律」必自食其果

既然「命」是神所命定,那麼有多少人生在罪惡、貧窮、病痛、患難、戰爭....之中,請問神的公義和慈愛在那裡呢?在研究這問題以前,或許必須先討論神是根據什麼原則,來決定人先天部份的命定。
誰都知道各種生命的產生,都有其基本不同的條件與過程,符合這個條件與過程生命就產生了。母雞孵蛋要經過二十一天,小雞才會孵出來。母鴨孵小鴨要二十八天,多一天,少一天都不行。這就是神為萬物生命的延續,所定各種不同的「生命律」。神為人類生命的延續也定下了特有的「生命律」,只要人進入了所定的特有的「生命律」裡,又符合生命產生的基本條件與過程,那麼就自然會產生了人的生命。就像你搭上往臺北的車,最終的目的地就是臺北。

重要的是,這個「生命律」是神賜給在合法婚姻中的夫婦所享有的祝福與特權。並不是一般人可以隨便濫用竊取的,人如果濫用就必自食其果。就像神造了許多化學元素與定律,人能利用這些元素和定律,造出藥品利益千萬人。人也可以利用這些元素和定律,造出毒品來危害千萬人。

「罪」破壞了人美好的命運

/ 葉明翰牧師

什麼因素破壞了神原來對人生命的命定?

神原來所定的「命律」或「生命律」,是要人享受美好的人生,使人的生命充滿喜樂、平安和尊貴。可惜,「罪」介入了人的生命,使人的生命達不到這個目標。「罪」使人不尊重神所定「生命律」的法則,只顧自己的享樂,放縱肉體的情慾,不但給人類帶來許多的痛苦疾病,也形成了許多可憐的新生命。人還要把責任推卸給神,問神為什麼造生出這麼多的「壞命人」。其實應該怪的是,人自己為什麼要犯規,竊取神所定的「生命律」。

人,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來負責任

要知道神所定的是「律」,並不是像人所想像的,神造了一個靈魂庫,然後把靈魂一條一條的送往母親的肚子裡,如果真是這樣的話,那在罪惡中生下的孩子,可以說是被神所允許的了,因為靈魂是神送來的。我們知道絕不是這樣,生命的產生是循著一定的「生命律」所得的結果。所以,人若只為了自己的情慾的享樂,而要神為他們所做的後果來負責任,這就不合理了。
一樣是生命誕生,結果為什麼會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呢?就像加拉太6:7  所說「不要自欺,上帝是輕慢不得的,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麼,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,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」這就是「因果律」,神定了這「因果律」是在告訴人,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來負責任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是神為萬物包括人,所定的因果關係,這個因果關係,並非佛教所說的輪迴說。而是在說明人活在世界上,除了神在人身上的命定之外,還有人與人之間共有的責任。正如羅馬書8:28說「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」 

可憐人,不一定一輩子都可憐

事實也證明,新生兒的命運與父母的命運,往往產生極強烈的化學作用,而這個強烈的互動關係,會維持相當的長的時間,甚至一輩子。所以,到底是誰要來為這些壞命人來負責任呢?既然是父母連累了兒女,父母就不能逃避這個責任。但是,那些生來就命定受父母的罪或壞的環境、勢力所連累的人,豈不是太冤枉,太不公平了嗎?
是的!以人的眼光和角度,這些人是生不逢時,夠倒霉才生在這樣的環境,有這樣的父母。這是人對「命律」的單向看法,人所看的是現象,和人生的部份的過程。而神所定的「命律」是在與其他的生命律、因果律、自然律....的互相效力下演進變化。如果我們仔細觀察,那些生來被認為可憐人,不一定一輩子都可憐。那生在富裕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一生都如意的。

財主與拉撒路誰的「命好」?

耶穌在路加福音16:19/31所說「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」。讓我們對「命運」好壞的觀念,應該有所調整與突破。耶穌說,那財主生前穿著當時最華麗的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,享盡人間之福。而拉撒路是個全身生瘡,天天要得財主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的乞丐。照人的眼光來評分,財主之命是人中之佼佼者。而拉撒路命之壞是壞透頂,可以說他是人間的垃圾。可是死後,拉撒路卻被天使接到亞伯拉罕的懷裡,在那裡享受天上永遠的福份,財主卻在陰間永遠受苦。

請問,財主與拉撒路誰的「命好」?如果你把「命」的好壞取決於今生,那麼財主確實是好命人。假如你把命的好壞決於永恆,那麼拉撒路在今生所受短暫的痛苦就成過去的一陣雲煙了。難怪保羅說:「我想現在的苦楚,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,就不足介意了。」(羅8:18) 我們都是被罪所連累的一群人,問題是被連累的程度多或少,深或淺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