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具有 輪迴說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輪迴說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

宿命論與輪迴說

/ 葉明翰牧師

   民間「相信命運」的人,雖然層次深淺不同,但多數的人都不否定「命運」這件事。我們可以從報章、雜誌、流行歌曲、電視劇等聞出味道來。尤其在追逐金錢遊戲中,一般人更是依賴「運氣」。雖然流行歌曲把「三分人事,七分天意」改唱為「三分靠運命,七分靠打拼」,但還是默認靠「命運」的事實。一般人相信「命運」大約來自兩種觀念:
        1.承受儒家思想的「命運天定論」
        2.佛教所創的「命運自造論」

1.    命運天定論

   「命運天定論」是影響民間極深的命運理念,也可以說是,千年來國人生活所累積的經驗。「天命」思想牽制了一般人的生活,也影響了我們民間社會。尤其當人盡了一切的努力,又無法突破挽回困境時,對生命的無助、無奈,自然就認定這就是「命」?是「定數」?是「註定」的。或發生了使人無法瞭解的事物,自然人就會認為這豈不是「天意」?所以,民間才會產生了許多「俗諺」好比說:

        生死有命,富貴在「天」。
    「天」不從人願。
        謀事在人,成事在「天」。
        知我者,其乎「天」。   
        有子有子命,無子「天」註定。
        生死禍福「天」註定。  
        順「天」者存,逆「天」者亡。
    「天」時,地利,人和。
        千算萬算不如「天」算。
        盡人事,聽「天」命。
        人是「天」生地養。
        怨命不怨「天」。
        樂「天」知命故不憂。
        聽「天」由命。
        人要害人「天」不肯,  
    「天」要害人在眼前。   
        姻緣「天」註定,   不是媒人婆腳賢行。

這些俗語道出了人對「天」命思想的信仰,也說明了人對生命的「無力感」。雖然,這種命運觀有待批判之處,卻不能否認這是人真實的生活体驗。我們雖不能照單全收,但也要仔細思考比較它與《聖經》所啟示的命運觀有何差異?
「天命思想」往往使人失去生活的意志力,自認為命好的人就沾沾自喜,容易失去奮鬥和進取的精神,心想反正我的命好,吉人天相,再大的困難也能化險為夷,不會出問題。命壞的人,不但對自己的人生失去自信心,真正遇到災難痛苦,更是消極悲觀,甚至想不開,自暴自棄而產生無法瀰補的悲產慘後果。「天命思想」雖是人生活體驗的哲理。但很難帶給人積極的人生,反而會陷人於「命運的桎梏」走入「宿命論」。所以,它給人負面的影響多於正面的影響。

.命運自造論

這是佛教的命運觀,因為佛教相信「輪迴說」。所以,認為人的命運好壞,是自己造出來的。今世的命運是前世的結「果」,今世所做所為將成為來世命運的原「因」。這種「因果報應」的觀念,使他們主張苦修、行善、積功德、將功補罪等論調。要不然,來世就得被輪迴做雞、鴨、牛、馬甚至淪為惡鬼。
因此,民間產生不少輪迴說的俗語像「夫妻是相欠債」,「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」等。其實「命運自造論」的論調意識來自印度教的思想。我們都知道,印度的社會階級制度分得最清楚,生在那一種階級的家庭,今生今世就是那一階級的人。如果人想超越這個階級,就得多做好事,積功德等待來生能得到好報,那麼自然會輪迴出生在好一點的家庭,得到好的社會地位,好的命運。
「命運自造論」雖勸人苦修,行善積功德,有警戒世人的作用。但這實在是政治和宗教家,統治奴役人心的一種手段。他們利用「輪迴說」和「因果報應」來控制人心,讓人出於無奈和不得已的心態來行善,目的是為了那不可知的來世。換句話,說是政治家、宗教家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和利益,給無知的百姓畫個大餅來做「望餅充飢」的遊戲。
試想把因果報應、輪迴說、天命思想混在一起的結果會是怎樣呢?只有使一般無知識的貧民和婦女,更自卑,甘願認命,把受苦歸罪於是自己前世的「惡果」。要得解脫,只有在今生行善來還前世的冤債、孽債。不但如此,還要拼命苦修,將功補罪,積功德以求未知數的來世得到解脫。
這種的命運理念,造成人極悲苦消極的人生,對困苦的環境也不敢奮力去突破,而且還認為必須忍受來還前世業報,而把一切的遭遇都歸給「命」。使政治家、宗教家得逞,達到控制人心,奴役百姓,剝削貧賤卑苦者的血汗,控制他們的一生的思想。 

如今,一般人把「命運自造」的觀念與儒家的「天命思想」互相參雜,成為民間一般人對命運的理念。所以,我們的鄉親是一面為來生致力苦修、行善、積功德,另一方面也為著今生的禍福,求助於民間的各式各樣的神明,恪守各樣的慣俗禁忌,來逃避今生的厄運。

「罪」破壞了人美好的命運

/ 葉明翰牧師

什麼因素破壞了神原來對人生命的命定?

神原來所定的「命律」或「生命律」,是要人享受美好的人生,使人的生命充滿喜樂、平安和尊貴。可惜,「罪」介入了人的生命,使人的生命達不到這個目標。「罪」使人不尊重神所定「生命律」的法則,只顧自己的享樂,放縱肉體的情慾,不但給人類帶來許多的痛苦疾病,也形成了許多可憐的新生命。人還要把責任推卸給神,問神為什麼造生出這麼多的「壞命人」。其實應該怪的是,人自己為什麼要犯規,竊取神所定的「生命律」。

人,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來負責任

要知道神所定的是「律」,並不是像人所想像的,神造了一個靈魂庫,然後把靈魂一條一條的送往母親的肚子裡,如果真是這樣的話,那在罪惡中生下的孩子,可以說是被神所允許的了,因為靈魂是神送來的。我們知道絕不是這樣,生命的產生是循著一定的「生命律」所得的結果。所以,人若只為了自己的情慾的享樂,而要神為他們所做的後果來負責任,這就不合理了。
一樣是生命誕生,結果為什麼會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呢?就像加拉太6:7  所說「不要自欺,上帝是輕慢不得的,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麼,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,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」這就是「因果律」,神定了這「因果律」是在告訴人,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來負責任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是神為萬物包括人,所定的因果關係,這個因果關係,並非佛教所說的輪迴說。而是在說明人活在世界上,除了神在人身上的命定之外,還有人與人之間共有的責任。正如羅馬書8:28說「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」 

可憐人,不一定一輩子都可憐

事實也證明,新生兒的命運與父母的命運,往往產生極強烈的化學作用,而這個強烈的互動關係,會維持相當的長的時間,甚至一輩子。所以,到底是誰要來為這些壞命人來負責任呢?既然是父母連累了兒女,父母就不能逃避這個責任。但是,那些生來就命定受父母的罪或壞的環境、勢力所連累的人,豈不是太冤枉,太不公平了嗎?
是的!以人的眼光和角度,這些人是生不逢時,夠倒霉才生在這樣的環境,有這樣的父母。這是人對「命律」的單向看法,人所看的是現象,和人生的部份的過程。而神所定的「命律」是在與其他的生命律、因果律、自然律....的互相效力下演進變化。如果我們仔細觀察,那些生來被認為可憐人,不一定一輩子都可憐。那生在富裕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一生都如意的。

財主與拉撒路誰的「命好」?

耶穌在路加福音16:19/31所說「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」。讓我們對「命運」好壞的觀念,應該有所調整與突破。耶穌說,那財主生前穿著當時最華麗的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,享盡人間之福。而拉撒路是個全身生瘡,天天要得財主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的乞丐。照人的眼光來評分,財主之命是人中之佼佼者。而拉撒路命之壞是壞透頂,可以說他是人間的垃圾。可是死後,拉撒路卻被天使接到亞伯拉罕的懷裡,在那裡享受天上永遠的福份,財主卻在陰間永遠受苦。

請問,財主與拉撒路誰的「命好」?如果你把「命」的好壞取決於今生,那麼財主確實是好命人。假如你把命的好壞決於永恆,那麼拉撒路在今生所受短暫的痛苦就成過去的一陣雲煙了。難怪保羅說:「我想現在的苦楚,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,就不足介意了。」(羅8:18) 我們都是被罪所連累的一群人,問題是被連累的程度多或少,深或淺而已。